秦皇岛 切换城市

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:

    热门
    城市

    资讯政策

    发布投稿
    客服热线19101193512

    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

    200-01-01

    阅读:0

    评论:0

    举报


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

    桂政发〔2023〕24号


    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最低工资规定》有关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

    附件: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


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

    2023年10月13日  



    附件:


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

    类别

    最低工资标准(元)

    适用地区

    小时

    一类

    1990

    20.1

    南宁、柳州、桂林、梧州、北海、防城港、钦州等市的城区,以及东兴市

    二类

    1840

    18.6

    贵港、玉林、百色、贺州、河池、来宾、崇左等市的城区

    三类

    1690

    17

    各县、县级市(东兴市除外)



    关键词: 调整 全区 最低 工资

  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

    共0条评论
    加载更多

    打赏成功!

    感谢您的支持~

   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~

    打赏金额{{ds_num}}
   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,打赏须知

    收银台

    订单总价0.00

    剩余支付时间:000000

    手机扫码支付

    使用支付宝、微信扫码支付

    其他支付方式